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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三月份和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了五月二十五号前去网上备案,请问这合理吗?

    我三月份和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了五月二十五号前去网上备案,同时合同上写了交房时间在五月二十五前,另外还有附加条件:如因政策原因或银行贷款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此合同无效,双方均不违约。因为我这是二套房产,所以政府限制交易,现在买家说我二十五号前没交房,还有什么时候政策允许过户再过户,其间我只收取三万五的订金,如果我不同意就说我违约,让我赔付双倍违约金,请问这合理吗? 北京市

    二套房 购房 过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7699344275

    发布于2018-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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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68328992 丨Lv 1
    如果合同上明确写明,不需赔付双倍违约金
    +1 2018-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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