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三月份和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了五月二十五号前去网上备案,请问这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3368967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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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月份和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了五月二十五号前去网上备案,请问这合理吗?
我三月份和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了五月二十五号前去网上备案,同时合同上写了交房时间在五月二十五前,另外还有附加条件:如因政策原因或银行贷款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此合同无效,双方均不违约。因为我这是二套房产,所以政府限制交易,现在买家说我二十五号前没交房,还有什么时候政策允许过户再过户,其间我只收取三万五的订金,如果我不同意就说我违约,让我赔付双倍违约金,请问这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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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699344275
发布于2018-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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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668328992
丨Lv 1
如果合同上明确写明,不需赔付双倍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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