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公公去世八年其六位子女近两年才议房产继承问题,其中二子先於公公去世,二儿媳在公公过世前确实尽到赡养义务是在其母份额内还是份额外?

    公公去世八年其六位子女近两年才议房产继承问题,其中二子先於公公去世,二儿媳在公公过世前确实尽到赡养义务,大家也认定其为法定第一顺序健承人。在此咨询请教:房产继承分配时,她和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己故公公房产中,和其他继承人怎样确定各自应占份额?代位继承的份额如何体现?是在其母份额内还是份额外? 北京市

    房产 房产继承 公房 举报

    提问者:ask429007186

    发布于2018-06-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6个回答
  • ask6926470248 丨Lv 2
    尽赡养义务的儿媳可适当分一部分公公的遗产,具体份额法院来定
    +1 2018-06-24 举报
  • ask3302015469 丨Lv 1
    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处理。
    +1 2018-06-24 举报
  • ask2566914457 丨Lv 2
    代位继承子女在其父亲的限额内继承,相当于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间平均继承
    +1 2018-06-24 举报
  • yjjoy 丨Lv 4
    您好,代为继承只能是先于死亡的晚辈亲属,一般母亲和儿子不能同时继承,两人可以继承父亲应得的份额。本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您可联系周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1 2018-06-24 举报
  • ask3033812637 丨Lv 1
    您好,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1 2018-06-24 举报
  • ask3694039382 丨Lv 2
    您好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 2018-06-24 举报
  • ask3650250879 丨Lv 2
    你好,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
    +1 2018-06-24 举报
  • ask2700200509 丨Lv 2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6-24 举报
  • ask5239789904 丨Lv 1
    要分七份,二儿媳一份,其子女一分。
    +1 2018-06-24 举报
  • ask5435083080 丨Lv 2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1 2018-06-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