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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能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吗?

    2016年初我在重庆万州江南新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开发商宣传我买的楼层是全江景花园洋房。2017年初房屋基本完工,但前面的房子还没有完工,我老婆去看房时,销售人员让她签了一个协议(内容大致是接受周边环境,同意收房并要求她同时签了她自已的名字和签了我的名字,这件事情当时我不知道)。购房合同是我老婆的名字,也是她去签的,我们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的房,贷款合同是我们两人签的字。现在前面的房子也修好了,发现原承诺的全江景没有了,我们找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以我们已经签了同意收房协议拒绝赔偿,请问,我能找开发商要求赔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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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04705920

    发布于2018-06-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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