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经适房离婚后有协议对方不执行
我们是2009年婚后申请经适房资格,2013年1月签到购房合同,还款人债务等归男方所有,贷款合同上显示归男方个人所有,3与份离的婚,双方在民政局签的有协议,清楚标明房产及债务归男方所有,现在(2017年)女方以房本上有她的名字,占用她名字多年为由及郑州限购女方名下有房买不了房,要求男方赔付女方费用。现在房本已下来,领房本是需要对方签字以及需要女方到场时,对方经常推脱说没有时间,原本2014年邻居们都已拿到房本我们确一直拖到2017年1月份才拿到房本。郑州限购大概是在2017年3月限购的。男方想去掉女方房本上的名字,女方要求赔钱,男方该怎么做,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有用吗?经适房会被收回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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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526944090
发布于2018-06-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