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综合用地上非商品房的住宅使用权会因甲方关联企业违法造成损失的咨询(来自天津希望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3288313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2883138
-
关于综合用地上非商品房的住宅使用权会因甲方关联企业违法造成损失的咨询(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看了一个综合用地(50年土地权)的销售方宣传为住宅的房屋,该房屋拟与甲方签订关键词均为“50年使用权”的买卖合同,销售价格约为市场价的70%。现在通过了解知道该合同的甲方的关联公司(同一法人及股东)在异地可能涉及民间非法集资,已经立案。现在担心,若其关联公司东窗事发,那么我们签署的该《房屋使用合同》是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并拍卖,而我们无法继续居住呢?我知道该类型房屋后续的再交易风险,仅仅希望了解若房屋存在抵押或相关问题,作为该房屋使用人能否主张自己的使用权利,继续居住?还是只能向当时的甲方追回当时的款项(几乎应该很难再追回了)。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抵押贷款
商品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5464735199
发布于2018-06-02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