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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搬迁,本人不愿去,以工作五年,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公司搬迁,本人不愿去,以工作五年,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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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425716317

    发布于2018-05-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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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 ask2307385144 丨Lv 1
    跨市搬迁不随迁可以要求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1 2018-05-31 举报
  • ask1280114044 丨Lv 2
    您好,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1 2018-05-31 举报
  • ask3105339200 丨Lv 1
    您好,如用人单位搬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视为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获得高额赔偿款,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有需要看,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指导您收集证据,以便尽早获取更高赔偿。
    +1 2018-05-31 举报
  • ask7221952390 丨Lv 1
    您好,如果是跨区搬迁,您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1 2018-05-31 举报
  • ask169736445 丨Lv 1
    一年一个月补偿。
    +1 2018-05-31 举报
  • ask431149782 丨Lv 1
    搬去哪里?跨市还是本市?
    +1 2018-05-31 举报
  • ask1931988590 丨Lv 1
    你好,公司在哪搬到哪?
    +1 2018-05-31 举报
  • ask3899121270 丨Lv 1
    跨市搬迁还是本市搬迁?
    +1 2018-05-31 举报
  • ask6592971961 丨Lv 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你们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2018-05-31 举报
  • ask5637878390 丨Lv 2
    你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1 2018-05-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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