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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232032760
丨Lv 2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国税发的两个文件,你的房产证登记日期是2000年,购房时间相当于还要靠前,所以,不需要交营业税,但需要交20%的个税。具体如下: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中所指受赠包括继承、遗产处分等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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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99125165
丨Lv 2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不需要。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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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894534101
丨Lv 1
您好!继承房产不需要交营业税,但需要交20%的个税。具体如下: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中所指受赠包括继承、遗产处分等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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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30949403
丨Lv 2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中所指受赠包括继承、遗产处分等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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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67930803
丨Lv 1
你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履行原房屋产权所有人的纳税义务。 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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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354988353
丨Lv 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