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土地增值税最新政策有哪些$https://m.fang.com/ask/ask_3282653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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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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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22527995
丨Lv 1
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1)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免税政策。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含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①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除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外,凡建造民用住宅出售,一律按普通标准住宅处理。 对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有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建的普通标准住宅则不能享受此政策。 ②如何理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界限。按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免税规定。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因同样原因动迁,而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比照上述规定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优惠政策。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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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灿
丨Lv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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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966058075
丨Lv 2
给你看看最新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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