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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有一处农村集体土地的房产,在04年由于一些原因办理了房产过户,(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您好,我有一处农村集体土地的房产,在04年由于一些原因办理了房产过户,将房子过户给了我姐夫,但是并没有办理土地过户,房子一直是归我使用的,只是名义上归我姐夫,而且并没有真实的买卖交易。现在义乌实行双证合一,我去办理房产证,行政人员告诉我双证所有人不一致,不能办理。我去提起过民事诉讼,希望从买卖合同入手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可是因为房子超过了140个平方,行政人员仍然说不能办理。我想提起行政诉讼,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或者变更当初的过户登记,应该怎么做呢? 北京市

    地产 集体土地 土地转让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9322773752

    发布于2018-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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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78245031 丨Lv 1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属于疑难案件,应当聘请资深律师为你代理,这个房子归根结底还是属于你们的,
    +1 2018-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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