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复杂的劳动纠纷,同一公司重复签订劳动合同,且后一份劳动合同长期没有缴纳社保
我2014年1月年入职了A公司。2017年2月集团成立另一家B公司,A公司与B公司同属一个集团控股,同一批管理人员,不同法人但同一个法人代表,也不在同一个城市。2017年2月,要求我与B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及内容有充分证据证明没有发生变化。...我2014年1月年入职了A公司。2017年2月集团成立另一家B公司,A公司与B公司同属一个集团控股,同一批管理人员,不同法人但同一个法人代表,也不在同一个城市。2017年2月,要求我与B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及内容有充分证据证明没有发生变化。A公司也并未书面终止原劳动合同(至今应该已经期满了),社保仍由A公司缴纳至今。A公司有一笔2016年的奖金(大约等于5个月工资),至今未发放,公司一直没明确发放时间。2018年初B公司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在我无过错的情况下,不给予经济补偿。现在的问题是,我应该向A公司还是B公司提起冲裁才能最大争取到个人权益呢?两个公司的劳动合同均没有发还给我,所以A公司合同期满日期想不起来了,也没有照片。B公司的比较肯定是3年,有照片。有人建议仍然向A公司提起冲裁,这样16年的劳动报酬才没有超过冲裁时效。但是如果B公司出具他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证明了我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已经解除了呢?反而拿不到这笔劳动报酬?B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过社保,如果就此提起劳动仲裁,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呢?非常感谢~展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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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52349408
发布于2018-05-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