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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买方付给我首付款26万元整(含定金10000元)可是2月9日已经过了

    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于2018年1月10日和买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买方付给我首付款26万元整(含定金10000元),在这期间买方从未和我方联系,我于1月25日给中介发过信息催告说买方还未给我首付款,中介给我回信说买方还未准备好钱,之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到2月8日中介给我信息说买方要到2月9日给我首付款,可是2月9日已经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到了2月9日我因有事耽误我也没有去中介谈此事,就一直耽搁了,现在买方起诉我故意耽搁和拒收首付款,我应该如何应诉? 北京市

    定金 二手房 中介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1150928269

    发布于2018-04-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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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38266854 丨Lv 1
    反诉,主张对方不支付房款
    +1 2018-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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