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去年四月七号入职公司,现公司库房搬迁到重庆,领导今天找我谈话说干到六月份是必须把工作都干完才可以领一个月赔偿走人吗?$https://m.fang.com/ask/ask_3203432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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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四月七号入职公司,现公司库房搬迁到重庆,领导今天找我谈话说干到六月份是必须把工作都干完才可以领一个月赔偿走人吗?
您好!我去年四月七号入职公司,现公司库房搬迁到重庆,领导今天找我谈话说干到六月份,把所有工作干完可以重庆找其他工作,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权宜,是必须把工作都干完才可以领一个月赔偿走人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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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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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968857943
发布于2018-04-06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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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71813260
丨Lv 1
您好,已有专业法律顾问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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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22560483
丨Lv 1
提前通知即可,要求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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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328541096
丨Lv 2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 ,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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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68733552
丨Lv 2
你好,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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