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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开发商为了不赔偿大笔的延迟交房违约金,否则不给房子。若按万分之六开发商该赔偿我多少钱?

    律师好,我在漳州开发区静海湾买了一套房子,总价588833元,其中公积金贷款215000元,2016年第三季度已还清,购房合同约定2016年6月1日前交房,若延迟交房每日按已付款万分之六赔偿。后来由于开发商资金等各种问题,迟迟不能交房,开发区政府介入协调,终于在22个月之后的昨天2018年4月1日打电话通知我去收房。但开发商为了不赔偿大笔的延迟交房违约金,在交房前要求必须签署一份协议,只按每日13元的房租标准赔偿,否则不给房子。请问,已付款是指哪部分钱?若按万分之六开发商该赔偿我多少钱?开发商在交房前强迫业主签署不平等协议这种行径是否违法?作为业主该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809434573

    发布于2018-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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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4832071128 丨Lv 1
    可不签,并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
    +1 2018-04-04 举报
  • ask1247668920 丨Lv 2
    具体是什么情况
    +1 2018-04-04 举报
  • ask3349390238 丨Lv 2
    你好,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1 2018-04-04 举报
  • ask4261236629 丨Lv 2
    只指己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公积金贷款部分。不要签,可起诉赔违约金
    +1 2018-04-04 举报
  • zhengic 丨Lv 2
    可愿意依约起诉要求赔偿的
    +1 2018-04-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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