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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亲与另一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7家店面,但并未成立公司,后续吸纳优秀店员为“股东”我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我父亲与另一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7家店面,但并未成立公司,后续吸纳优秀店员为“股东”,形成我父亲与另一合伙人各占百分之30“股份”局面,现父亲病故,我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并继承“股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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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王增茂

    发布于2018-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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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878787286 丨Lv 2
    是可以的、、、、
    +1 2018-04-03 举报
  • ask8571084571 丨Lv 1
    要根据当初合伙时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
    +1 2018-04-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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