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产交易合同纠纷

    房产交易, 签了合同, 对方无购房资格,4个月没完成过户,我能算他违约,要他赔偿吗?合同其中有两条1甲乙双方应在2017年12月25日前到管辖的该物业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如其中一方拖延超过7天未办理的视作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按相关约定追究对方全部责任,除房地产交易所或银行等合同三方以外之原因导致交易延迟,则交易时间相应顺延,丙方承诺全程代办该物业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变更手续,若甲方或乙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丙方不承担倾任何责任。2甲乙丙三方协商,如乙方原政策原因无法交易,三方均不追究,合同取消 北京市

    地产 产权登记 房屋登记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5134995394

    发布于2018-03-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081516667 丨Lv 1
    可以处理一下
    +1 2018-03-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