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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四川买房新政策是什么样的?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2020608433

    发布于2018-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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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568452205 丨Lv 1
    成都买房贷款的话,套房屋的首付为30%,第二套房屋的首付额为40%,第三套房屋的话很难贷款的。如果手上的钱比较得多的话可以多付一些首付,这样贷款的利率就低一些了。
    +1 2018-03-28 举报
  • ask3299431277 丨Lv 2
    您好!据我了解这个房屋契税的话,好像是和国家的政策一样,现在好像没有区别了,国家新政策.以前的话超过140和140以下的房屋买卖时的契税是不一样的呢超过是4%没有超过是2%。希望可以帮到您!
    +1 2018-03-28 举报
  • ask8934337610 丨Lv 2
    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1 2018-03-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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