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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谁知道天津市的商品房管理条例吗?还有采光权的问题?急!急!急!

    最近我家楼旁正在建设一座楼房,该楼与我家楼间距不足8米,将我家的东面窗户的所有采光全部遮挡,再加上我们本来就是一楼,所以现在根本见不到阳光!于是我开始想办法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得知他们是天津市四维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所以我上网想要查询该公司的相关资料,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天津市四维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怡园里一期项目8号楼位于密云路快速路工程范围内,未批准建设,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但在此之前,该公司于2003年1月2日起,已通过″内部认购″形式将8号楼46套房屋全部售出。该公司无证售房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中″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品房。″的规定,执法监察总队依法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看到信息后,我知道四维置业公司没有经过任何的建设批准就自行建设,于是我按照四维公司留下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查找他们,发现全部都是假的!我又找到天津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和天津市规划设计局,他们三个单位给我的答复是互相推拖,房管局说是建委管,建委说是规划设计局管,规划设计局说是房管局管!我想问一下:这样事情究竟谁管?如果我们和该公司打官司是否会赢?如果我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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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597163248

    发布于2018-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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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195275352 丨Lv 2
    天津限价房购买流程、申请资格及相关规定?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5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限价商品房需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家庭成员户口簿;3)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和交易规定。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比测定价格之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1、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同时携带以下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2、初审。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3、收入核查。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4、审核。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5、公示。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6、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7、购房。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当房源暂时不能满足需求时,市国土房管局可采取摇号或轮候方式确定申请人购房次序。
    +1 2018-03-18 举报
  • ask1283540407 丨Lv 1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1 2018-03-18 举报
  • ask839882470 丨Lv 1
    《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6、管道堵塞,为2个月;7、卫生洁具,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018-03-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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