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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继承老人的遗产时有遗嘱就按照遗嘱进行,那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效力,如果有这样一份遗嘱说把房子给一个子女,但其他子女都不知情,这个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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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927990128

    发布于2018-03-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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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个回答
  • ask7339960318 丨Lv 1
    订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2018-03-13 举报
  • ask9826174912 丨Lv 2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立遗嘱人处分财产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1 2018-03-13 举报
  • ask9802728712 丨Lv 2
    您好 ,只要遗嘱形式合法就有效,不需要其他子女知道
    +1 2018-03-13 举报
  • ask7111867828 丨Lv 1
    您好,效力问题与其他子女是否知情无关,但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对遗嘱的效力影响很大。
    +1 2018-03-13 举报
  • ask5598541581 丨Lv 0
    子女不知情,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1 2018-03-13 举报
  • ask6598221691 丨Lv 0
    老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的
    +1 2018-03-13 举报
  • ask1855446077 丨Lv 2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1 2018-03-13 举报
  • ask2333345165 丨Lv 0
    您好,继承法对于自书遗嘱有着严格的要求,需亲笔书写、亲笔签名、有日期,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多数遗嘱纠纷的案件都是因为对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疑问引发的,建议您预约律师时间详询律师。
    +1 2018-03-13 举报
  • ask9651836840 丨Lv 2
    看遗嘱是什么形式的遗嘱
    +1 2018-03-13 举报
  • ask8544348158 丨Lv 2
    立遗嘱,无需告诉其他人
    +1 2018-03-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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