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安置房营业税怎么缴纳?有没有什么规定之类的?$https://m.fang.com/ask/ask_313408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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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营业税怎么缴纳?有没有什么规定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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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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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593734034
发布于2018-03-0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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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596733367
丨Lv 2
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地税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计征营业税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计征营业税,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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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30251233
丨Lv 2
根据各省市地方税务的规定,考虑到拆迁安置房与一般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对其营业税纳税事项亦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即对于开发公司的安置房,在交付给拆迁户时,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安置房若是其开发的商品房,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开发成本价核定计算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对补偿面积超过拆迁面积的部分,则按该安置房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营业额计算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如《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销售不动产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02]98号积,不结算价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同类房屋的工程成本价核定计税额征收营业税;结算结构差价的,应将差价款并入核定计税额征收营业税,对偿还建筑面积超过拆迁建筑面积的,增加面积价款亦应并入核定计税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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