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入职在惠州市**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2016年7月入职做到2018年2月8日春节放假,公司应该怎样结算工龄补偿以及辞退赔偿。$https://m.fang.com/ask/ask_3133380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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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在惠州市**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2016年7月入职做到2018年2月8日春节放假,公司应该怎样结算工龄补偿以及辞退赔偿。
我入职在惠州市**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在**产业园项目担任现场管理工程师职位。2016年7月入职做到2018年2月8日春节放假,2018年2月18日公司领导打电话通知辞退,(其中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由于工地停工公司通知停职,停职7个月,但未结帐)总工龄17个月。公司应该怎样结算工龄补偿以及辞退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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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810127301
发布于2018-03-0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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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397254376
丨Lv 2
公司应当不发停工期间工资、按工作时间经济补偿。可以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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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73037737
丨Lv 1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公司损害你的劳动权益,将可能涉及到违法处理劳动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么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申请相关的劳动权益赔偿,而且可能要公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才可以维护你最大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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