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商品房买卖的重要事情。
我把事情的整个经过说一下:我是广州市某楼盘的业主,6月5日在某中介放盘,当时我不知道楼市价格行情,只在这一家中介放盘,中介提议放盘100万,结果在6月7日以98万交易价与买家、中介签了三方合约。买方付了我3万的定金,买方还付了50%(1万元)的中介佣金,我付给了中介2000元的水电押金。7月1日三方去银行办了按揭手续,买方付了2000元按揭费用,当时银行口头答应批买方70万贷款。估计银行这两天要出“同贷”了。后来我了解到,我的房卖便宜了,实际可以卖110万以上(经多方了解的),当时知道后,心里特别不舒服,认为中介骗了我,但我知道不舒服也是没有用了。后来我想到了一个方法,就是让银行不批70万(我跟银行批贷款那个经理是朋友),他答应我说,批60至62万,估计这两天会有结果了。因为在与买方多次聊天中,知道他需要银行批70万才够钱的,除非他借钱。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在我违约的情况下取消这次买卖(如果我违约要赔偿交易价10%给买方,所以这就不可能了)。我要另中介违约(因为当时中介答应了买方可以批70万,并且三方签了字)我要问的是:这样的做法有用吗?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定金
房产纠纷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sk1294677461
发布于2018-02-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