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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住公房的原住户已取得单位集资房,现在拆迁,现原住户反诉我未有此房产权应怎么办?

    我所住公房的原住户已取得单位集资房,现在拆迁,现原住户反诉我未有此房产权,应该其所有。应怎么办?我区对购买集资房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

    产权 公房 集资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113593474

    发布于2018-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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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737415346 丨Lv 1
    另外,有些地区规定,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所谓同住人,指得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所以,有很多使用权房的租住户,会在得到拆迁消息的第一时间增加户口本人数,就是这个原因。使用权”房产和“所有权”房产是有根本性区别的,“所有权”房产是财产权利归本人拥有,可以进行任意处置或在未处置的情况下由子女继承。而“使用权”房产是财产权利归他人所有(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单位的公产房)本人只有毕生的使用权利,当本人死亡后,房产就由房产所有权人收回,最多只能延续到配偶终身使用,子女是不能继续取得该权利。 听我的,一定要买!不管拆不拆迁都要买 使用权房按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前者大都是原产权单位按照过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因此对于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买方应当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对于使用权房房主来说,使用权房为单位或房管所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的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
    +1 2018-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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