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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439240284 丨Lv 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2006〕6号)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自用的地下建筑,应区分不同用途计税: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其应纳房产税的税额=房屋原价×50%×(1-30%)×1.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其应纳房产税的税额=房屋原价×70%×(1-30%)×1.2%。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对出租的地下建筑,应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即应纳房产税的税额=租金收入×12%。
    +1 2017-11-10 举报
  • ask2138671119 丨Lv 2
    答,( 1)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①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陕西省规定比例为50%)。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陕西省规定比例为20%)。②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陕西省规定比例为70%)。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陕西省规定比例为20%)。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1 2017-1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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