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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82048160 丨Lv 0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1 2017-10-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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