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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3年9月缴纳30W首付款购买了一套价值68W的商品房。因项目停工,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半,多次协商无果,我于2016年5月起诉退房。2017年10月10日一审法院判决:1解除购房合同赔我全部购房款。2赔偿我9.5W的利息。但因为我是贷款买房,这9.5W刨去我4年付给银行的按揭利息(不含按揭本金)6W左右,再除去我买房的担保费以及起诉中的律师费等,耗了4年,实际赔偿也就4W左右。想请问一下:1拖了这么久,只陪4W是否合理?2除了到中院上诉是否还有其他维权申诉的办法?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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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69765109

    发布于2017-10-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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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67095248 丨Lv 2
    判决已经比较合理了,不需要再上诉了。
    +1 2017-10-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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