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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建的家属院纠葛问题

     我是乡镇的信用社职工,两个月前单位把我们住了二十年的房子给拆了,说建家属院,领导和开法商共同给贪了,把土地卖给了自己,也没有挂牌拍卖,还说收钱交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给了县联社四十万,但房地产的五证一个都没有,一会说是商品房一会说是集资房,才建了一层就让职工交百分之八十的房款,要是不交就卖给社会人士,二十多人的职工却建了五六十套,现在什么证都没有,领导逼着交钱我们该怎么办,房子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他们都什么地方违法了,请帮帮我们。

    地产 购房 家属院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慕蓝海岸

    发布于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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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苏慕司 丨Lv 2
     你好;你提的问题不是很明确,从你提供的情况分析,应是商品房开发。你原居住的房屋是单位的,房屋产权属于单位所有,你属于租赁(单位收租金)。土地属于国家划拨土地,现进行商品房开发,土地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变性为有偿出让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至于划拨土地出让没有经招拍挂程序,有违法、违纪情况,可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现开发商已开始收购房款预售房屋,应当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不知你是否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商品房预售是要具备条件的;1、开发商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你讲的现在没有5证不知是指什么,由于你讲的房屋问题是商品房开发还是单位集资建房,情况比较复杂,可凭有关资料就近向有关部门咨询而论。
    +1 2011-10-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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