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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2011年在房管局和我母,父(继)签了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我于2011年在房管局和我母,父(继)签了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到我名下,现在他们将我诉上法庭,原由我未付房款,要求我名下房产使用权归他们,因为当年付房款是现金支付,收据早已遗失,我拿不出付款凭证,现法官判定我未付房款,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购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ask6723586211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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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猪猪是个猪 丨Lv 4
    单纯根据描述法院的判决是存在问题的,建议及时上诉维权。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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