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于2011年在房管局和我母,父(继)签了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这合理合法吗?$https://m.fang.com/ask/ask_2924735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9247353
-
我于2011年在房管局和我母,父(继)签了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我于2011年在房管局和我母,父(继)签了买卖契约并办理了过户到我名下,现在他们将我诉上法庭,原由我未付房款,要求我名下房产使用权归他们,因为当年付房款是现金支付,收据早已遗失,我拿不出付款凭证,现法官判定我未付房款,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购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ask6723586211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