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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儿子与继母的房产纠纷

    爷爷和李某是二婚,在婚姻期间爷爷将其名下的房子(二人二婚前购买的房子)以附条件公证赠与的形式给了自己的大儿子我父亲,并已办理了变更登记拿到了房产证。我父亲另外两位妹妹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子。房子赠与的条件是爷爷年老生病后所有的治疗费用由我父亲承担。现爷爷病重后期,我父亲存款所剩无几,欲卖房给父亲治病,但李某不允许。我的问题是:1.我父亲已取得了该房子的物权,但我爷爷死后,李某在法律上有无该房子的继续居住权?她是否可以继续住到她死了为止?这个居住权算是债权吗? 2.爷爷去世后我父亲是否可以要求李某搬家走人? 3.如果打官司,李某如要求得到我父亲给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官是否会支持呢。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大? 北京市

    居住权 物权 房屋登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8672813135

    发布于2017-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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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6951844398 丨Lv 2
    1、李某没有房子的居住权2、你父亲是房屋产权人,有权利卖房子3、打官司李某没有权利要求补偿
    +1 2017-09-02 举报
  • ask3372055212 丨Lv 2
    这房子给了你父亲,你父亲做主就可以了,不需要李某同意
    +1 2017-09-02 举报
  • 杨紫薇 丨Lv 3
    里面涉及不便公开的回答,面谈为宜.
    +1 2017-09-02 举报
  • ask2657873652 丨Lv 1
    没有居住权,但是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1 2017-09-02 举报
  • ask3384595331 丨Lv 2
    没有居住权。可以要求搬走,不过你父亲有赡养她的义务,需要让她老有所依。
    +1 2017-09-02 举报
  • ask7235659321 丨Lv 1
    可以转让房产。房产属于你父亲。李某无权要求房产的所有权及居住权。
    +1 2017-09-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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