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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问,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我买的是期房,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面写的是60日内办理贷款,应该是从通知我办贷款之日起算吗?我想知道如果我拖一段时间超过两个月了才办贷款,开发商会不会解除合同或者采取其他的什么措施?我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购房 期房 商品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tkoks

    发布于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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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我很看好你 丨Lv 7
    我不知道你的合同上面是怎样写的假如没有错的话应该是要承担责任
    +1 2007-05-20 举报
  • 猪头司令 丨Lv 3
    这得看你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关于此条的具体规定。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霍春霞律师67674792
    +1 2007-05-20 举报
  • 榴莲香飘飘 丨Lv 3
    办理贷款的时间是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在购房合同的附件上面应该有不按期办理按揭追究责任的约定,如果没有相关条款,那么开发商也无法追究你的责任,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1 2007-05-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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