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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业主交纳保证金(来自济宁冠鲁明德花园小区)

    我在冠鲁明德花园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当要去办理公基金按揭贷款时,开发商强制要我交纳3%的保证金,否则不给办理贷款。而济宁市公基金管理处刚在8月5号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和贷款费用情况说明》,明确指出:采用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开发商签订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开发商应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贷款职工个人无需缴纳贷款保证金。待贷款职工办理完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退还开发商保证金。当我们因不能贷款无力买房要求退还已交两年的近20万意向金时,他们说不给退。这还是法制社会吗?我们该怎样维权???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按揭贷款 认购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7461465699

    发布于2017-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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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70548760 丨Lv 1
    你好,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 2017-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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