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家的先期违约导致我未能成功购房
我是房东,在2016年7月2日在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给他们时间放宽到35日内)也就原定于2016年8月6日应该付首付款并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我是要置换房屋,在2016年7月8日我也签订了购房的居间协议(30日内付首付签订正式合同),现在由于买房中介在中间不作为,和下家的沟通都未能及时提前通知我们!还是在我们联系的对方的情况下才得知他们的资金有问题不能按日交付,导致我这边的首付计划全部打乱,严重影响到我重新筹措资金的时间!虽然最后顺利筹措到后,由于延期了一天导致我这边上家不卖房了!然后我联系我这边中介说房不卖了,中介马上回复我说资金已到位!今天中介联系我们双方晚上去店里面谈,时间是2016年8月0日晚上19点左右,由于协商未果,那我说那就继续履行协议,现在继续签合同,下家还未说话,中介就推诿说下家今天签不了,然后又说保管合同的人这不在那个不在的意思就是今天是明确签不了,既然中介说下家的资金已经到位为何又不能正常履行合约协议!会谈后,期间中介发信息说一会说8月13日签,一会又是8月14日签,现在由于他们的事先违约导致我这边未能如期购房,期间损失怎么算?还有中介在中间都做了些什么?帮着下家坑上家?一定要按你们的时间来签?还说要签合同时要更换买家儿子来签!我现在要解除这个协议可以吗?如果要签约,我有权要求按协议上的原签署人与我签约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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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61029287
发布于2017-08-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