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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爷爷名下房子怎么立遗嘱留给孙女(奶奶已去世)?爷爷有姑姑和爸爸两个子女

    爷爷名下有套房子,想立遗嘱留给孙女(奶奶已去世),爷爷有姑姑和爸爸两个子女。是否需要先对奶奶去世后留下的一半房产进行处置?遗嘱应该怎么立?求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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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084922360

    发布于2017-08-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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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229881701 丨Lv 1
    您好,祖父是想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孙女继承,而另一半属于祖母房产应该在祖母去世后就开始继承,这一半份额是属于祖父及其儿女三人继承,这部分遗产的处置不影响祖父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可以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所以最好立完遗嘱之后进行公证。详细情况请您来电咨询
    +1 2017-08-10 举报
  • ask9903786090 丨Lv 0
    继承问题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1 2017-08-10 举报
  • 浪漫情阁 丨Lv 0
    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断。
    +1 2017-08-10 举报
  • ask5473748628 丨Lv 2
    你好,爷爷只能处置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可以立自书遗嘱,也可以立公证遗嘱,属于奶奶的那部分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1 2017-08-10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1 2017-08-10 举报
  • ask2428293593 丨Lv 2
    您好,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 2017-08-10 举报
  • ask2282416962 丨Lv 2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建议委托律师代书相关文书,建议您详述案情
    +10 2017-08-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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