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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无法发放导致无法购房

    征信有些小问题(年费欠费5年,已还清,已开具非恶意透支证明)银行流水有些不够差3000左右,税前月收入够月供的两倍。房屋估价也要做高6万。现委托中介帮忙贷款,中介介绍的人承诺可以贷下,只是要交5500活动费用。是否可以在合同中加“无论任何原因,如果贷款发放数额无法达到xxx或贷款未被批下,买家放弃购房,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和首付”这样加有法律效应吗?另外如果付完首付,帮忙贷款的人继续要加钱,岂不是任人开价?如何才能保证即使贷款有问题,也能收回首付及定金?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红滚调控

    发布于2017-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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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889804221 丨Lv 1
    1、对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约定,责任清晰,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承担违约责任;2、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1 2017-08-08 举报
  • ask9926357019 丨Lv 1
    有哪个卖方愿意找寻这样的买家,买卖双方同意,条款里可以写,就怕是您买不到房。
    +1 2017-08-08 举报
  • ask4795672545 丨Lv 2
    委托律师陪同 参与购房过程
    +1 2017-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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