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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廖家骏 丨Lv 3
    我说一下自己的见解。第一个问题,户主有无权利赶走小儿子妻女,我觉得无权的,根据你所陈述的事实我可以知道。所租房屋房租一直由小儿子来支付的,可以说小儿子对此房屋在租赁期间享有所有权的,户主(母亲)并非承租人,她也没有所有权,所以她无权赶走小儿子妻女。因为现在小儿子已经去世了,就涉及到一个继承的问题,到底有谁来继续租赁此房屋,所有的继承人要达成协议才能确定谁成为承租人,也就是这个承租人要经过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后,才可以成为承租人,才可以决定谁再这个房屋里面居住,户主并无权利赶走居住人,只有一种情况,户主也成为承租人才行。这是我对第一个问题的看法。就第二个问题,其实和上述情况相似,到底房屋应该有谁来继续租赁,我觉得小儿子所有的继承人来协商决定由谁来继续租赁。任何人没有权利直接成为承租人。就大儿子是否有权抢当户主,我认为他并没有这项权利,同样需要所有户主的继承人来协商,达成合意。可以这样说,我认为这里面户主和房屋租赁人并非一人,应该分开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我的个人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2017-08-05 举报
  • ask871155351 丨Lv 1
    我国公房租赁有它的特殊性,是一个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处理此类问题应该结合当时的情况、现今的法律,合理的、和谐地处理,不能仅凭现有的法律机械地、僵化地解决这个问题。当时房屋租赁的目的就是租住,我估计你们离婚时,你们双方都没有在意由谁来租的问题,只是想把房子留给你和孩子居住,他不再使用这个房子,也就是这个房子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但是时间变化允许租房变买房,你没有意识到,他意识到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他自己过户购买,顺利地完成了这个过程。房价的飙升,此房已经成为一笔巨大的财产,你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向他提出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你提起诉讼,律师根据结合当时的政策,现在的法律积极的争取,法院应该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会给与你们协商解决的,或者要求你们重新分割财产,法律是维护公平的,不能因为他手里有这样的手续就可以将你们原来的共同财产,占位己有。
    +1 2017-08-05 举报
  • ask6237291855 丨Lv 1
    都有继承权,只是比例不一样.
    +1 2017-08-05 举报
  • ask87455058 丨Lv 1
    向阳律师答: 您们不能继续在这所房子继续居住。 您们做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您们不能享受您大舅的福利制度。
    +1 2017-08-05 举报
  • ask9493993091 丨Lv 2
    只有产权可以继承。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其本人和配偶可以居住,全部过世,收回公有。如买下来了。谁买的谁使用,他的后人才有继承权。其它人是没有的。
    +1 2017-08-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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