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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月份,本人在我县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售楼部,预定了一套商品房住宅,并签订认购书以及缴纳三万元定金请问我们业主该如何解决?

    四月份,本人在我县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售楼部,预定了一套商品房住宅,并签订认购书以及缴纳三万元定金,当时约定五月份中旬交房,但是中途他们公司一拖再拖,直到今日(7月25号)他们公司突然通知新的决定,给出了三种办法:第一,必须一次性缴纳全部房款,不再按照认购书上面协定的按揭来进行交易。第二,还可以按揭,但是必须按照现在实时房价(3100元)购买,不再按照认购书上面协定的价格(2650元)。第三,把之前的定金退还给我们,取消我们业主的预购资格。(我们一共四十多户业主)。请问我们业主该如何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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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113814241

    发布于2017-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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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530510706 丨Lv 0
    开发商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帮你们维权
    +1 2017-07-28 举报
  • ask5936071611 丨Lv 2
    他们构成违约。
    +1 2017-07-28 举报
  • ask7784773492 丨Lv 2
    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1 2017-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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