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宅基地房屋转让$https://m.fang.com/ask/ask_2827237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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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房屋转让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建造房屋并出售,我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是其他市的农村户口,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涉及房屋出现拆迁等情况,我无法居住,我能按照合同内的条款按比例获得赔偿吗?这样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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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716262327
发布于2017-07-17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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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790473130
丨Lv 1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不能办理过户,你们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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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68543985
丨Lv 2
你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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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16732750
丨Lv 1
房随地走。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得买卖,国务院相关通知规定,宅基地不得对集体外成员转让。东莞作为改革试点,宅地基可以在市内流通,即有东莞户口的可以购买东莞的宅基地及房屋。你是他市户口,购买本市宅基地上的房屋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内的条款全部无效。届时只能返还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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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533300417
丨Lv 1
你不是本村村民,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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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81568630
丨Lv 1
答:1、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转让;2、有效,不产生物权效力;3、可以;4、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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