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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河南安阳北关区村民,我村东头有基本农田四十余亩,2009年征收的时候和村名签订的合同3农民对自己名下的土地转让以后还有没有对开发商的监督权?

    您好!我是河南安阳北关区村民,我村东头有基本农田四十余亩,2009年征收的时候和村名签订的合同,用途是公交车站,补偿价格是五万五千元!但是八年过去,占地方却弄了一个练车厂,最近又说弄环城轻轨,因为当时村名和园区有口头约定,办理土地是用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时候将给予村名当时的市价补偿,当时村民考虑建公交车站是好事,就同意了签订协议!就这样等于用一种欺骗的方式让村民同意了土地出让!问题1征地八年不开发而对外租赁合法吗?2按约定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该不该按约定补偿村民?3农民对自己名下的土地转让以后还有没有对开发商的监督权?谢谢! 北京市

    土地转让 租房 房屋转让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ask8591824390

    发布于2017-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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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80727028 丨Lv 2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1 2017-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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