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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费

    我当作为被告一,因原告与原来买家签订了二手房合同,后因为被告二的居间介绍,我与原告签署协议,约定由我方直接与原卖房签署房屋合同办理过户,再由我方给予原告服务费9.2万,现已经同原卖家签署了房屋合同,但未支付该服务费,今天收法院寄来的传票需要提出答辩词,不知怎么提出。对方诉讼请求为1:支付9.2万的服务费、2:支付以9.2万为本金参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的违约金。该如何针对此提出答辩呢 北京市

    违约金 贷款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7007952775

    发布于2017-07-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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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ragon8901 丨Lv 4
    有没有财产和先提出离婚没有关系,婚内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
    +1 2017-07-06 举报
  • ask3274493843 丨Lv 1
    是不是提供过居间服务,对方签合同时有没有购房资格。
    +1 2017-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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