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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3253564821 丨Lv 1
    具体启动费用都由相关单位统一发放的!
    +1 2017-06-29 举报
  • ask1016599974 丨Lv 2
    这个费用有具体相关部门在运作。 具体的不清楚。
    +1 2017-06-29 举报
  • ask312904371 丨Lv 2
    这个问题我还不是非常清楚,应该翻一番这方面的书籍
    +1 2017-06-29 举报
  • ask4623293524 丨Lv 0
    物业公司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及测算,里面包含前期开办费用,开发商依据方案和委托合同,一次性支付开办费。
    +1 2017-06-29 举报
  • ask5218414793 丨Lv 2
    xiaozhugp:你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给物业管理企业启动费的义务,也没有什么监督,是开发商和物业自己的事。如果要给,不能列入成本,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中出。
    +1 2017-06-29 举报
  • ask1844715434 丨Lv 2
    从法定关系来说,开发商是开发该小区的公司,把一块地建成楼房,再卖给小业主,之后就没他什么事的了;而物业管理公司,是对已建成并已入住了的小区进行管理的。但小区刚开始入住那两年,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业主自己还不具备自己选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所以现在好些小区的物管公司都是跟开发商同一家的(或是由开发公司指定的),于是就会有个误区,觉得开发商跟物业管理公司都是同一家的。其实开发商兼做物管,一般都是为了卖楼方便,能赚钱的不多,所以每年都有听闻有业主跟物管公司掐架的事,大多是楼卖得差不多了,业主觉得物管的服务缩水了,感觉被骗了,常见的表现为楼巴班次少了、免费改为收费了、会所免费项目少了甚至会所都被撤消外租出去给别人来赚租金了、公共活动场变成了停车场,水景没水了等等。交物业管理费那是自然的,人家出的清洁工、保安、水电维修工、绿化工等等,都是要钱嘀嘛。至于你说的很多限制,就是看是些什么限制啰,如果是你的合法权益当然是可以争取的,物管公司也有物管法规去约束的,不是什么他说了就算(公安局都不行啦,都得依法办事啦),但如果涉及到他人的合法益受损失的,比方说你想在天面搭间小屋种花,你觉得是好事,但天面是公共地方,如果是别的人去搭了多间屋子,养花甚至养鸡,搞到你想上天面走走都不行,你也不干啦。防盗网什么的,一是政府有规定,二是,如果各户都按自己的意愿做防盗网,各式各样,有好看的也有很丑怪的,那么整个小区的外装门面就会被破坏,不单是影响市容,对于整个小区的档次也降低了,那也还是影响到了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啦。(现在已开始有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服务公司了,意识到自己跟业主的关系不应该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应该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只是想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还任重而道远哪。)
    +1 2017-06-29 举报
  • ask3045679717 丨Lv 0
    个够复杂的,1在你名下那个小孩就没继承权,2能改、如果想在房主生前更名到儿子的名下,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二、如果想在房主之后更名到儿子的名下,那就需要房主的夫妻双方办理遗嘱书公证,等到房主夫妻死亡后,儿子依据遗嘱公证书再办理一个遗嘱继承公证书,凭此公证书可以到房产部门更名。三、建议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这样以后预防纠纷的作用比较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2017-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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