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开发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003年我到异地搞房地产开发,由于没有开发资质挂靠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资金问题当时给我干施工的人,给我拿一部分钱,我跟他签一个协议并给他打一个欠条,后来我把这部分钱和我一部分钱一起打入当地动迁管理办公室作为补偿金。但是动迁管理办公室出示的收据是我们两个的名字。当该工程动迁完后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看这个工程有利可图,把我免了不让我干了,我前期投入也不给我,并且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据我和他人协议背着我私自把我打动迁管理办公室的钱,还给他人(我借款人)。我想问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地产 房地产 动迁 举报

    提问者:ask9015490752

    发布于2017-06-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3025719551 丨Lv 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1 2017-06-26 举报
  • ask1004360747 丨Lv 2
    这是不合法的
    +1 2017-06-2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