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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是否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还订金,并且双方无违约?

    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后,因北京新出台购房政策,现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因此,买方要求变更购房合同,将购房人换成其亲属名字。卖方是否有权拒绝并且要求终止合同,退还订金,双方无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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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793774523

    发布于2017-06-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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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211678107 丨Lv 2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买卖合同、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如果西安工业无法买卖,需要解除合同、适当退还定金等;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我的补充: 2017-06-16 08:52
    +11 2017-06-18 举报
  • duomile 丨Lv 0
    你好,依据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买方出现不具有购买资格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的规定进行具体处理。若合同中有规定则依据规定处理,若没有相关规定,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买方也可以以不可抗力拒绝履行,主要举证责任
    +1 2017-06-18 举报
  • ask9331356481 丨Lv 0
    可以拒绝。对方因政策原因 属于情势变更。其可以依法提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当然你可以拒绝但是。如果对方去法院起诉 你可能会被动。因变更合同是其法定权利 可能会被法院保护
    +1 2017-06-18 举报
  • crchen 丨Lv 3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确定的 一般这样的情况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1 2017-06-18 举报
  • yankong1 丨Lv 4
    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1 2017-06-18 举报
  • ask8068302778 丨Lv 2
    你好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执行的
    +1 2017-06-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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