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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年前,我父母单位分了一套集资房,当时父母对我说,房子将来是

    5年前,我父母单位分了一套集资房,当时父母对我说,房子将来是给我的(没有文字东西),购房款及房屋装修款是我出资的。当时房产证因为单位的原因一直没有办下来。3年前,我母亲去世,我母亲没有遗嘱,父亲头脑不大清楚(现还健在)。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哥哥姐姐也要求分得房产,在房产证上写上他们的名字。他们虽然承认,集资房钱款及房屋装修费是我出的,但他们认为,这是我借给父母的,购房钱款按贷款利息,房屋装修费按折旧算给我,剩余的他们平等继承。他们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吗?我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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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90219922

    发布于2017-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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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760462102 丨Lv 1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 2017-06-13 举报
  • ask9691978236 丨Lv 2
    可以要求返还出资款项,房产剩余价值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1 2017-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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