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们是鸡泽凤凰城二期16号楼意向购房户,于2010年春季交了首付款8万

    我们是鸡泽凤凰城二期16号楼意向购房户,于2010年春季交了首付款8万元,并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书。书中承诺于2012年3月31日前交房钥匙,如果逾期不交房,将按法定数额为购房户按日返还滞纳金,并可在鸡泽县任一处房产商处购买单元房,所需差价由凤凰城补交。但直到今天,单元楼仍未动工建设,售楼部却未能履行当时任何一个承诺。并且对反映问题的受害客户漠视无睹,冷言以对。视协议书如一张废纸。县信访局和县政府有关领导庇护凤凰城,视广大客户为敌,不重视解决问题。我们购房户伤透了心,问苍天:谁主公道!!! 北京市

    单元房 购房 购房合同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481591198

    发布于2017-06-1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承诺 丨Lv 1
    留个联系方式,团结到一起处理
    +1 2018-01-15 举报
  • wap2585174042 丨Lv 1
    我和你买的同一期房 到现在也没有盖,怎么办呢
    +1 2017-10-30 举报
  • ckf68113 丨Lv 2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6-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