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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后,由于中介未尽到提前告之风险的义务,导致交易税费上涨。买方、卖方认为是由中介的责任导致税费的上涨,但是买卖双方为了使交易继续,愿意分担一部分费用。买、卖双方提出,由三方共同承担超过的费用。但是中介不同意,坚持认为无过错。买、卖双方准备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中介费已支付一部分。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 北京市

    购房 交易税 购房合同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ask4102154514

    发布于2017-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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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1063479662 丨Lv 1
    1、交易税费可能会上涨,买卖双方应该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2、此案当中,中介的服务存在瑕疵,你们可以要求扣减其居间费用。3、但是要求中介费承担部分税费,不合理。
    +1 2017-06-13 举报
  • ask6828882131 丨Lv 1
    你好,依照合同约定。
    +1 2017-06-13 举报
  • ask90343932 丨Lv 1
    不需要支付,若因中介人员的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1 2017-06-13 举报
  • 报领爱你 丨Lv 4
    中介费要付,除非他们有重大过错
    +1 2017-06-13 举报
  • ask4944544761 丨Lv 1
    你好,依双方合同的约定。有疑问及时追问。
    +1 2017-06-13 举报
  • ask5221501988 丨Lv 2
    如是因中介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赔偿
    +1 2017-06-13 举报
  • ask2833199737 丨Lv 1
    依双方合同的约定
    +1 2017-06-13 举报
  • ask1073509419 丨Lv 2
    中介费是可以不支付的
    +1 2017-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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