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开发商以市政原因,不赔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https://m.fang.com/ask/ask_2755988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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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市政原因,不赔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
律师,你好!2014年7月30日,我在大连开发区君海园(金石滩),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中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交房。2017年2月份,才通知可以交房。6月5日去验收交房时,开发商以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迟,作为延迟交房的理由,不赔付违约金。在购房合同上双方有约定,当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延迟交房,不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包括市政原因。请问:1、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得到延迟交房赔付?我如何确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确实是因为市政原因?2、如果起诉,流程应该怎么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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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736380194
发布于2017-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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