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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房子在17年3月15签订了卖房合同,买房交了定金,之后又付了首付款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房子在17年3月15签订了卖房合同,买房交了定金,之后又付了首付款,现在他说自己由于国家政策调控没有了购房资格,要求退还已付的款项,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卖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9535923763

    发布于2017-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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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6712799880 丨Lv 1
    您好,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政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主张无责任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述具体情况,帮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1 2017-05-29 举报
  • ask2017562524 丨Lv 0
    你好,如果真的是因为限购政策没有购房资格,那么需要和平解约;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1 2017-05-29 举报
  • ask8736266029 丨Lv 1
    如果属于政策法规,需要退费
    +1 2017-05-29 举报
  • ask2064494990 丨Lv 2
    因国家政策导致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般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但如果是因买方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买方可能构成违约。尽量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与我联系。
    +1 2017-05-29 举报
  • ask496466081 丨Lv 2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 2017-05-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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