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想请教下,我们家于2009年10月通过中介与卖家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售价
为249900元,当时一次性支付244900元,另附一张欠条5000元,这是双方协议好等两证办好后支付这最后的5000元。由于两证至今仍未办下来,卖方突然变卦,电话上说我们欠这5000元钱,让我们必须马上给清,由于当时签定买卖合同时未清楚写明这249900元含有两证,只有这样两句话:1.房屋总售价贰拾肆万玖千玖佰元整(249900),其中包括水、电、气、光钎、更名费、维修基金费、等、所有费用。2.乙方更名成功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贰拾万元整,乙方降钥匙交于甲方时,甲方将剩余购房款叁万玖千玖佰元整交于乙方,房屋归甲方所有。 由于当时乙方主动提出两证由她们办,我们写张5000元欠条给他,等两证办下来之后再同时付清,我们达成口头协议,由于信任,忽略了书面,中介方当时在场。 由于两证至今仍未办下来,卖方突然变卦,电话上说我们欠这5000元钱,让我们必须马上给清,而中介方也以时间久了忘记买卖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来搪塞我们,如今我们有口难辩,想请教下我们目前应该怎么办?如何让伤害达到最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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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88544093
发布于2017-05-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