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母亲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个人房产,接近三年,外婆也拿出部分钱贴补。如果现在做公证给女儿的话怎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https://m.fang.com/ask/ask_2665927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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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个人房产,接近三年,外婆也拿出部分钱贴补。如果现在做公证给女儿的话怎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
母亲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个人房产,接近三年,外婆也拿出部分钱贴补。如果现在做公证给女儿的话,那么母亲以后对房子还有买卖权力吗?为了防止母亲变卖房产是不是只能考虑过户,赠予,或者继承这种建议?因为女儿名下跟着父亲有安居房的共有房产,属于共有人,这情况怎样可以最简单省钱的方式可以不让母亲有权变卖房产,又可以保住房子,还有就是女儿已婚,如若母亲过户给女儿,以后女儿婚姻变故其配偶是否可以分房产?怎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万分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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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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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etalsnail
发布于2017-05-1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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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103087825
丨Lv 2
关键需要过户,否则无法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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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6340334
丨Lv 1
只能过户啊,并且过户的时候要注明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不然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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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136036818
丨Lv 1
建议母亲把房子赠予给你个人,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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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80442271
丨Lv 1
一、若母亲把房子赠与你且办理公证,母亲对该赠与不可撤销。但是母亲仍然是产权人,可以将该房屋变卖,购房者是善意相对人,有权得到该房屋的产权。二、若既要母亲不能变卖房子又能享有产权,建议将房屋上加上你的名字,可以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是安份所有。即便你母亲卖房,对方也不会是善意取得,只能要求你母亲赔偿违约金而无权要求房屋过户。三、你若是婚后得到产权,为了防范你配偶分割该房屋,建议你母亲将房屋加上你名字的时候,写赠与协议,表明只赠与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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