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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过户,等放款,新政促使房价上涨,业主借还没放款之由提出解除合同

    签的是阴阳合同,实际房款和合同房款多了7万。签合同是还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就是如果从过户日起45天内没放款,以每月3500给予卖方赔偿。由于新政银行收紧放款,现在已经超过了两周,中介那边说银行在本月底前能放款,也就是做多可能还要两周的时间。卖方说自己跟着放款去全款买新房子,如果现在不放款就意味着要去贷款买新房子,那就要多出10万的利息。卖方开始的意思是想买方赔偿他的损失,后来又跟中介说要诉讼法院解除合同。如果真的诉讼法院的话,如果卖方以阴阳合同违法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样银行会不会不放款,法院会如何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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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732859325

    发布于2017-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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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31500152 丨Lv 2
    这是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
    +1 2017-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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