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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41835849 丨Lv 0
    你好,广州土地出让的金的标准是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1 2017-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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